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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产业园B区智慧工厂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发布时间:2024-08-01公告编码:

招标文件补遗/澄清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五粮液产业园B区智慧工厂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5-511502-04-01-301340】FGQB-013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5-511502-04-01-301340】FGQB-013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粮液产业园 B 区(双谊食品工业园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计划在五粮液产业园 B 区用地282.02亩(工业用地)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36075.02?(含生产区域及库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行政办公区建筑面积 1057.08?、外销车间及库房建筑面积 13775.68?、成品库房建筑面积
11862.57?,原料库建筑面积 10128.42?、片材地堆库建筑面积 10128.42?、瓶盖车间建筑面积 17321.12?、配件车间建筑面积 17321.12?、盒体车间建筑面积17321.12?、动力中心建筑面积 3504.32?、维修中心建筑面积 2730.76?、片材车间建筑面积 10708.36?、循环中心建筑面积 6321.68?等,建设五粮液高端透明包装盒体、配件和瓶盖各 9000 万套、外销透明包装盒 1600 万个和 3 万吨功能性片材的生产线以及公用工程等配套设备设施。
2.3项目总投资:102384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勘察工作:红线复核、项目批复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补充勘察)工作,包括查明拟建场地内地基岩土的类型、分布、岩土性质、不良地质等工程地质条件,出具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勘察报告,为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所有工程地质依据;本项目涉及的原始地形图测绘、地勘定位放点、管线探测、工程物探及技术交底及与设计和施工配合服务工作等。
设计工作:本项目计划投资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与本工程相关联的所有报建报批设计文件、细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修编、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装修(含二次消防)、设备设施以及附属设施、消防、景观绿化、抗震专项、安装、工艺设计、总图等设计)、工程预算、BIM设计、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全厂安防系统(道闸、监控的相关硬件配套设计)、普通设备安装、雨污系统等。)、强夯方案设计、施工图送审配合、报建、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支护设计等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中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经招标人确认的估算建安工程费进行限额设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轻纺行业(轻工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金额不低于4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90000?的勘察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或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金额不低于4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90000?以上的工业建筑类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格的审图报告文件日期为准。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均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应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轻纺行业(轻工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独自再次参与该项目投标或与其他联合体单位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并承担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5 23:00?至?2024-08-01 23: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15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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