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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30丨 公告编码:
2024年地铁2号线消防委外维保、消防值班服务及7、10号线灭火器维修检测、气瓶检测项目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2024年地铁2号线消防委外维保、消防值班服务及7、10号线灭火器维修检测、气瓶检测项目已由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2024年第11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2024年第11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2.2 招标范围:(1)维保服务范围:成都地铁2号线33个车站(含改造新增站点)、车站附属建筑(含物业区)、隧道区间(含正线、辅助线及区间附属建筑等)、洪柳车辆段、红光停车场、沙河堡主变电所、成灌主变电所的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年度消防检测、探测器清洗、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空气呼吸器检测及维护保养、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灭火器维修检测的专项维保工作及场段(洪柳车辆段、红光停车场)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及附属设备的故障修、计划修与各项管理工作,食堂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附属设备的故障修、计划修与各项管理工作,7号线、10号线灭火器维修检测及7号线、10号线部分站点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服务。 (2)值班服务范围:地铁2号线洪柳车辆段、红光停车场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值班管理工作。2.3 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48个月,暂定自2024年9月9日(含当日)起,暂定至2028年9月8日(含当日)止,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2.4 标段划分标段划分:本项目 1 个标段。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3.1.1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3.1.2 业绩要求:近 5 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1个平均年合同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的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业绩,或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消防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注: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1)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可为其分公司)出具,前述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3.1.3 财务要求:无。3.1.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3.1.5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②项目经理1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或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提供证书复印件,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③技术负责人1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或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提供证书复印件,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注:1.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2.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证书完整名称、等级、持证人信息及发证机关盖章页等内容。 |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24 年 7 月 27 日00时00分至20 24 年 8 月 22 日00时00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登录入口”中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 |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和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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