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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办公室2024-2026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公告编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122

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6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磋商环节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终止评审。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内江市中区翔龙路9号

联系方式:18090339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开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世纪滨江4期团结街164号附1号

联系方式:0832238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832-2382888

四川开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9日


相关附件: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1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6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

原文件中: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分标准 信誉及保障能力

1.供应商自有仓库或已有租赁仓库的得4分。

注:①自有仓库提供仓库产权证明复印件;②租赁仓库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进行电子签章,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2.供应商为满足服务需求配置冷链厢式货车或普通厢式货车的,每配置一台得2分,最多得14分。

注:提供车辆照片、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予以佐证,不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为满足配送食品安全需求,购买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按保险金额的数额等级评价:A级(1000万元或以上)得4分,B级(5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得3分,C级(1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下) 得 2分,D级(100万元以下)1分,此项不叠加得分,该项满分4分。

注:需提供购买保险复印件予以佐证,并进行电子签章予以佐证,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保险金额的或不购买保险的不得分。

4.供应商自有种植(养殖)基地或与种植(养殖)基地签订了供应合作协议的得4分。

注:①供应商自有种植(养殖)基地的,同时提供基地种植(养殖)实地照片、基地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场地为租赁的则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期限须覆盖本项目履约时间);②供应商与种植(养殖)基地签订了供应合作协议的,同时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基地种植(养殖)实地照片、基地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场地为租赁的则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期限须覆盖本项目履约时间);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5.供应商有专业冷冻、冷藏库的得4分。

注:同时提供①冷冻、冷藏库场地正在作业的图片;②场地平面图;③权利人为供应商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若场地为租赁的,则提供完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覆盖本项目履约时间)佐证,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分标准 信誉及保障能力

1.供应商自有仓库或已有租赁仓库的得4分。

注:①自有仓库提供仓库产权证明复印件;②租赁仓库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进行电子签章,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2.供应商为满足服务需求配置冷链厢式货车或普通厢式货车的,每配置一台得2分,最多得14分。

注:提供车辆照片、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予以佐证,不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为满足配送食品安全需求,购买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按保险金额的数额等级评价:A级(1000万元或以上)得4分,B级(5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得3分,C级(1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下) 得 2分,D级(100万元以下)1分,此项不叠加得分,该项满分4分。

注:需提供购买保险复印件予以佐证,并进行电子签章予以佐证,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保险金额的或不购买保险的不得分。

4.供应商自有种植(养殖)基地或与种植(养殖)基地签订了供应合作协议的得4分。

注:①供应商自有种植(养殖)基地的,同时提供基地种植(养殖)实地照片、基地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场地为租赁的则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期限须覆盖本项目履约时间);②供应商与种植(养殖)基地签订了供应合作协议的,同时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基地种植(养殖)实地照片、基地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场地为租赁的则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期限须覆盖本项目履约时间);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有专业冷冻、冷藏库的得4分。

注:同时提供①冷冻、冷藏库场地正在作业的图片;②场地平面图;③权利人为供应商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若场地为租赁的,则提供完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覆盖本项目履约时间)佐证,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内江市中区翔龙路9号

联系方式:18090339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开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世纪滨江4期团结街164号附1号

联系方式:0832238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8322382888

四川开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2日



更正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6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122

项目名称:2024-2026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内江市中区翔龙路9号

联系方式:18090339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开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世纪滨江4期团结街164号附1号

联系方式:0832238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8322382888

四川开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6日


相关附件: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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