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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2丨 公告编码:
金周路站TOD综合开发项目减震垫采购及安装标段招标补遗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金牛区金周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2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标段金周路站TOD综合开发项目减震垫采购及安装标段进行补遗,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1条,原条款“须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修改为:“须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4.1(1)条由原条款
投标人业绩(6分) | 近5年(在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资格审查要求(1个已完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类似业绩),得基本分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已完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类似业绩,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近5年的业绩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关键性内容,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
产品使用业绩(5分) | 近5年(在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建筑减振垫材料在国内城市已有成功安装完成,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有1个得2.5分,此项最高得5分。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第三方的建筑减振降噪测试报告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近5年的业绩时间为2019年01月01日后签订的合同;成功安装以提供第三方的建筑减振降噪合格的测试报告结论为准;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产品使用业绩可以与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重复使用。 |
项目负责人(2分)
|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得1分;近5年(在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类似业绩,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或职称证)、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职务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与投标人业绩、产品使用业绩重复使用。 |
技术负责人(2分) |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得1分;近5年(在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技术负责人具有1个类似业绩,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职务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技术负责人业绩可以与投标人业绩、产品使用业绩重复使用。 |
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11分) | 近5年(在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资格审查要求(1个已完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类似业绩),得基本分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已完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类似业绩,得3.5分;此项最高得11分。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近5年的业绩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关键性内容,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
项目负责人(2分)
| 近5年(在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类似业绩,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职务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与投标人业绩重复使用。 |
技术负责人(2分) | 近5年(在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技术负责人具有1个类似业绩,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职务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技术负责人业绩可以与投标人业绩重复使用。 |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4.1(1)条由原条款
施工方案(2.5分) | 在满足招标技术条件要求基础上,横向比较施工方案(包括施 工技术措施、物流组织、进度计划、设备配置、施工重难点方 案、检测方案、减振及调试方案等)。优得2.5分,良得2分,中得1.5分,差得0.8分,无得0分。 |
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 (2.5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横向比较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 措施(包括既有建构筑物施工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质量 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等)。优得2.5分,良得2分,中得1.5分,差得0.8分,无得0分。 |
修改为:
安装方案(2.5分) | 在满足招标技术条件要求基础上,横向比较安装方案(包括施 工技术措施、物流组织、进度计划、设备配置、施工重难点方 案、检测方案、减振及调试方案等)。优得2.5分,良得2分,中得1.5分,差得0.8分,无得0分。 |
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 (2.5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横向比较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 措施(包括既有建构筑物施工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质量 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等)。优得2.5分,良得2分,中得1.5分,差得0.8分,无得0分。 |
四、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采购及安装合同”的“9.6.2进度款”:
原条款“(1)所有基础减振垫安装施工完成经甲方确认安装工程量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含税合同价-含税暂列金额)的40%;
(2)所有侧墙减振垫安装施工完成经甲方确认安装工程量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含税合同价-含税暂列金额)的40%;”
修改为“(1)所有基础减振垫安装施工完成,乙方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已完工审核产值的40%;
(2)所有侧墙减振垫安装施工完,乙方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累计审核总产值的50%;”。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