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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5丨 公告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央、省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工作总体部署和《成都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完成了简阳市响水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并通过审查。现将简阳市响水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界标准
河道管理范围指河道两岸外缘控制线之间的范围,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了河流健康、行洪畅通、河势稳定和水利工程安全而划定的河道管理区域。有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根据防洪规划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二、划界范围
本次简阳市响水河管理范围为:起点位于平武镇八角村,地理位置为东经104°41'32"、北纬30°26'09";终点位于禾丰镇响水河与环溪河交汇口,地理位置为东经104°44'22"、北纬30°23'50";划界长度10.05km(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简阳市响水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公示图
简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