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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0丨 公告编码:
招标项目编号 | YBXFJ2024040002 | 招标项目名称 |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高铁南片区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
标段编号 | YBXFJ2024040002001 | 标段名称 | 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标段 |
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5-21 00:00 | 发布结束时间 | 2024-05-22 00:00 |
中标人名称 | 中奥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人代码 | 911101086621643972 |
中标价格 | 3100000.00 元 | ||
其他说明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高铁南片区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标段 | ||
项目业主 |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5883185756 |
招标人 |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883185756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开标地点 | 市交易中心三开标室(四) | 开标时间 | 2024-5-7 9:00:00 |
公示期 | 2024-05-10至2024-05-16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200000.00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 | 综合评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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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中奥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100000 | 3100000 | 85.49 |
第二名 |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3200000 | 3200000 | 59.16 |
第三名 | 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3090000 | 3090000 | 59.07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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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王友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211106636 | 建筑设计 | 高级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阎焱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9981101292 | 建筑学 | 高级工程师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郑恒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225200523 | 建筑设计 | 高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魏银川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96400084 | 建筑学 | 初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陈诗浩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023400255 | 建筑设计 | 高级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大志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83302546 | 建筑设计 | 高级工程师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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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三骊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云岩区都市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 | 20220801 | 20221029 | 10725.22平方米 | 5303760 | 黄泽明 |
青岛粤浦春光科技有限公司 | 粤浦科技·青岛创新中心项目 | 20230201 | 20230317 | 99931平方米 | 3997248 | 王友礼 |
洛阳联东金唐实业有限公司 | 联东U谷·?e河绿色科技产业园项目 | 20230601 | 20230715 | 101733平方米 | 3051990 | 王友礼 |
长沙联东金岳实业有限公司 | 联东U谷高端科技企业加速中心项目二期 | 20231020 | 20231205 | 94380平方米 | 3775200 | 余林伟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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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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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 三诺生物IPOCT产业园三期、四期项目(1-4#栋、8#栋、10#栋、北门卫室及地下室 、11-13#栋及地下室) | 2023.4.25 | 2023.5.25 | 建筑面积:68806.61平方米,投资额约50000万元。 | 1720000.00 | 廖达辉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陕西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圆通航空智慧供应链中心工程设计 | 2022年5月 | 2023年12月 | 总建筑面积为68470.2平方米 | 1353806 | 沈洪星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上饶市广丰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上饶高新区(博山片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 2022年9月 | 2024年2月 | 27万平方米 | 4450000 | 陈诗浩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 | 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 | 2023年7月 | / | 9994.31平方米 | 907000 | 张大志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08316611405 | |
行业主管部门: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08317822623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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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奥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100000.00000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且发包人提供设计所需全套资料后(包含不限于定稿版产品方案和产业定位报告、项目红线图、正式规划条件等)50日历天完成项目方案规划及初步设计成果。 |
2 |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3200000.000000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且发包人提供设计所需全套资料后(包含不限于定稿版产品方案和产业定位报告、项目红线图、正式规划条件等)50日历天完成项目方案规划及初步设计成果。 |
3 | 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3090000.000000 | 50日历天 |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高铁南片区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7-511504-04-01-923316】FGQB-020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7-511504-04-01-923316】FGQB-020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高铁南片区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用地位于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南区,金沙江大道东侧,紧临MO启动区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约80亩,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拟建设产业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等。(具体数据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为准) 2.2设计内容及深度 设计内容为项目全专业(仅包括建筑、结构、强弱电、智能化、给排水、暖通、景观、外立面、建筑泛光、绿建、海绵城市、导视、标识标牌)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需符合国家、四川省、宜宾市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以片区上位规划为依据,设计深度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并达到报批报建深度,提交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设计图纸、编制说明、做法表、主要材料表及相关指标等),配合业主单位完成概算清单编制。详见《设计任务书》。 2.3服务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且发包人提供设计所需全套资料后(包含不限于定稿版产品方案和产业定位报告、项目红线图、正式规划条件等)50日历天完成项目方案规划及初步设计成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的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7 00:00?至?2024-04-22 00: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07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