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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宜宾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1公告编码:

宜宾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宜宾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宜宾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业主宜宾科教人才安居有限公司项目业主联系电话08313602188
招标人宜宾科教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招标人联系电话08313602188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市交易中心一开标室开标时间2024-4-10 9:00:00
公示期2024-04-12至2024-04-18投标最高限价(元/%)145614989.24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或%)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宜宾建投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同舟建筑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132212758.32132212758.3295.46
第二名四川宇硕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博达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134223092.96134223092.9687.31
第三名四川亿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远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5027226.81135027226.8182.75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陈强建造师注册证书川1512021202200420建筑工程中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罗永袍建造师注册证书川1512017201833425//
设计负责人张潮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0075100934建筑设计高级
建筑专业负责人李建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0215102292建筑工程中级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何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CS185100716给水排水设计中级
电气专业负责人韩虎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DG135100518电气设计高级
暖通专业负责人黄智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CN205100753暖通设计中级
结构专业负责人庞晓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S075101618工民建高级
造价负责人刘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建【造】11225100016628//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徐松一级建造师证川1512019202002286建筑工程中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饶斌职称证32029814建筑工程中级
设计负责人张申一级注册建筑师20125101325建筑工程高级
建筑专业负责人凌川焱一级注册建筑师20155101609建筑设计高级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孙宏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05100041给排水工程高级
电气专业负责人夏芝云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235101273电气设计中级
暖通专业负责人高先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CN105100065暖通高级
结构专业负责人陈飞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085101645结构设计高级
造价负责人周洪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建【造】11235100021534//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朱 丽建造师注册证书川1512018201901705//
项目技术负责人范 强职称证31601140建筑工程中级
设计项目负责人熊 雄注册建筑师20195101975建筑设计高级
建筑专业负责人曾若?一级注册建造师20215102482建筑设计中级
结构专业负责人陈登科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115101993结构设计高级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徐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85100673给排水中级
暖通专业负责人杨羽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CN235100963暖通空调工程中级
电气专业负责人文进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205101037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高级
造价负责人王安强一级注册造价师建【造】11235100022438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0/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0/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0/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0/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0/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0/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0/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0/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0/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经评审的投标价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四川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创想博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925012:施工技术负责人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至4月4日),不符合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电子证书使用管理规定。。 281010:技术负责人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 3413: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 924218:技术负责人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 772747:技术负责人电子证书有效期过期 342788:施工技术负责人提供的电子证书有效期过期 338666:技术负责电子证书有限期过期 743923:技术负责人电子证书有效期过期925012:施工技术负责人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至4月4日),不符合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电子证书使用管理规定。。 281010:技术负责人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 3413: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 924218:技术负责人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 772747:技术负责人电子证书有效期过期 342788:施工技术负责人提供的电子证书有效期过期 338666:技术负责电子证书有限期过期 743923:技术负责人电子证书有效期过期0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项目审批部门: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联系电话:08312108265
行业主管部门:宜宾三江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城管局联系电话:08312108320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评标结果公示


序号投标人名称报价工期(交货期)
1宜宾建投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同舟建筑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交付样板间施工工期暂定60日历天,交付样板间验收合格后大面积施工,单个小区施工工期暂定90日历天 ,交付样板间具体套数及开始施工时间、各小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2四川宇硕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博达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交付样板间施工工期暂定60日历天,交付样板间验收合格后大面积施工,单个小区施工工期暂定90日历天 ,交付样板间具体套数及开始施工时间、各小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3四川亿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远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交付样板间施工工期暂定60日历天,交付样板间验收合格后大面积施工,单个小区施工工期暂定90日历天 ,交付样板间具体套数及开始施工时间、各小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4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交付样板间施工工期暂定60日历天,交付样板间验收合格后大面积施工,单个小区施工工期暂定90日历天,交付样板间具体套数及开始施工时间、各小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5四川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创想博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交付样板间施工工期暂定60日历天,交付样板间验收合格后大面积施工,单个小区施工工期暂定90日历天 ,交付样板间具体套数及开始施工时间、各小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开标记录


招标文件补遗/澄清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1-511502-04-01-179937】FGQB-0028号/川投资备【2401-511504-04-01-679383】FGQB-0027号/川投资备【2401-511599-04-01-846597】FGQB-00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科教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科教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翠屏区五新起步广场项目,叙州区丽雅·紫宸悦时光项目、量典·启辰项目,三江新区科教.公元π项目、龙栖湾项目、丽雅江宸办公楼项目、丽雅江宸邻里中心酒店项目。
2.2建设规模:预计总建筑面积约5.5万?,最终以房屋测绘面积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室内精装饰设计<含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标识标牌、家具家电、软装摆件、弱电及智能化系统、燃气、二次消防改造等与项目建成相关的所有二次深化设计等)及有关报批报建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5施工工作内容包括: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土建工程(非承重室内二次改造、防水施工回填等)、装饰工程(墙面、地面、天棚装饰装修等)、水电安装工程(装饰预留预埋、室内水电工程)、成品软装、家电采购安装调试,室内自来水、燃气、电的安装及通电、通水、通燃气调试,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二次消防改造及调试验收、空气净化治理及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报告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计划工期
交付样板间施工工期暂定60日历天,交付样板间验收合格后大面积施工,单个小区施工工期暂定90日历天 ,交付样板间具体套数及开始施工时间、各小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项目合作模式
2.8.1设计费用按照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14.2.1预付款支付和14.3.2.1设计费支付”约定支付;
2.8.2建安工程费支付:
1、项目建设期内,中标人按月上报进度产值,建设期根据《宜人社〔2021〕25号文》及《宜人社〔2021〕28号文》等文件规定按月进度审定产值(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未实际发生的暂估价和暂列金)的25%支付民工工资,若遇政策调整,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最新政策调整。建安工程费余款及资金占用费在项目建成后由招标人根据结算审核金额,在付费期内按年分期付费(等额本金方式,不计复利)。其中:
1.1本项目付费期固定为5年,不予竞争。单个小区验收合格次日或单个小区正式交付使用次日起计(以在先时间为准)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一期建安工程费余款,之后每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一次,在付费期内按等额本金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对应的费用(即建安工程余款和占用资金利息)。
1.2建安工程费余款资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a.建安工程费余款资金计算基数为确定的结算审核金额减去截至竣工验收之日已支付进度款总额并扣减质量保证金后:
假设建安工程费结算审核金额为a,截至竣工验收之日已支付进度款总额为b,质量保证金为c:
建安工程费余款计算基数=a-b-c
在最终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a审核未完成前,可以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并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初审金额为计算依据(如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初审未完成,则以施工图预算评审金额的80%<不含未实际发生的暂估价和暂列金>为计算依据),减去已支付工程款后为支付依据。在结算审核结束后,根据审定的工程费按合同约定的年利率,对应付的工程费及资金占用利息与前期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部分进行清算后按实支付。
b.建安工程费余款资金在单个小区竣工验收合格次日或单个小区正式交付使用次日(以在先时间为准)起计第12个月月末开始支付,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在付费期内按等额本金方式(不计复利)支付建安工程费余款,每一个支付周期按照365天计算。
1.3资金占用利息计算及支付方式:
a.建设期不考虑资金占用利息。
b.建安工程费余款资金占用年利率为2.75%,不作调整。
建安工程费余款资金占用利息在单个小区竣工验收合格次日或单个小区正式交付使用次日开始计算(以在先时间为准),以资金占用年利率为依据,按实际占用资金的时间计算利息(不计复利),支付节点与上述建安工程费余款支付节点一致。即:当年支付利息=(建安工程费余款计算基数-质保金-付费期内累计支付的建安工程费)*资金占用年利率/365*资金实际占用时间。
1.4质保金支付方式:在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届满后,经招标人确认无质量缺陷后无息支付,质保期起算时间为项目实际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之次日起算。
2、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资金实际情况调整支付模式并进行建安工程费支付,其中:
2.1项目建设期内,中标人按月上报进度产值,建设期根据《宜人社〔2021〕25号文》及《宜人社〔2021〕28号文》等文件规定按月进度审定产值(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未实际发生的暂估价和暂列金)的25%支付民工工资,若遇政策调整,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最新政策调整。
2.2单个小区竣工验收完成后,招标人支付至单个小区实际完成产值(不含未实际发生的暂估价和暂列金)的80%(需扣除已支付民工工资费用)。
2.3结算审计完成后且中标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97%;扣除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2.4若各小区进场时间、完工时间不一致导致结算报送延迟涉及的建安工程费资金利息不单独计取。
2.5本支付方式将不再计取建安工程费余款资金占用利息。
3、上述支付方式,投标人须予以接受并予以响应,不得以工程款支付比例为由,延后开工、延迟建设进度及延期竣工节点,投标人应统筹做好资金准备,相关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建设能力;(2)施工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设计单位应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0 00:00?至?2024-03-24 23:59?(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10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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